保障要素供給。探索推行工業用地先租后讓和租讓結合用地制度,優先保障高成長性產業項目用地。合理配置能源、水資源和環境容量,保障重要生產要素供給。鼓勵企業采取上市募集和發行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等方式籌集資金,積極運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進行融資,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對高成長性產業的支持作用。
加快創新驅動。大力推進創新型省份建設,建立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鼓勵創辦新型研究院,促進企業技術中心和研發平臺建設。積極支持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先進技術研究院、合肥工業大學智能制造技術研究院等研發機構發展。
創新招商引資。研究借鑒上海自貿區經驗,推行“負面清單”等有效管理模式,積極承接和吸引境內外投資。通過精準招商、產業鏈招商、園區共建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種方式,引進實施一批投資規模大、產業鏈條長、集聚效應強、外向度高的招商引資項目。
推進改革重組。通過兼并重組、交叉持股等多種方式積極引入各類社會資本,加快大企業大集團產權多元化改革,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戰略性重組,支持國有資本進入優勢及高科技民營企業,促進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創新體制機制,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
推動“兩化”融合。按照“點上抓企業、線上抓產業、面上抓基地”的思路,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制定和推廣企業“兩化”融合管理體系,實施“兩化”融合示范行動,降低中小微企業信息化應用門檻。
強化人才保障。充分利用國家“千人計劃”和“萬人計劃”等引才引智計劃,實施省“百人計劃”和“外專百人計劃”,積極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及團隊,帶動創新項目。組織實施重點引智項目,實現引進創新。引導相關企業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實施技能人才振興計劃,加快生產、服務一線技能型人才培養,為高成長性產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持。
據悉,為實施《意見》,加快十大高成長性產業發展,省政府將進一步簡政放權,繼續銜接落實好國務院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加快省級行政審批事項清理下放,10月底前建立公布運行省級政府權利清單,著力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加快國有企業改革,堅持分類實施、分企施策,加快推動有條件的省屬企業引進戰略投資者,提高國有資本經營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5個百分點;加快整合財政性投資基金,建立混合所有制高新技術產業投資母基金。深化金融體制機制改革,大力發展普惠金融、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加大對重點領域和成長性企業的金融支持、積極培育發展資本市場,搞活融資。